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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辅导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6-04-08 15:16:10  浏览量:1153

各院部: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作为教育者、学生管理者,更应该科学认识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系统掌握心理学知识与心理辅导技能,不仅能提高教师自身心理素质,还能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除此之外,我校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 "双师型"教师是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经验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对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特色和重点。

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在辅导员、行政人员中开展心理咨询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根据自愿报名和系部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每系部推荐14人参与培训。(二级心理辅导站老师优先推荐)

二、   培训级别与报考条件

培训级别为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三级。

心理咨询师三级的报考条件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三、培训内容

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内容为:基础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心理测量学、三级心理诊断技能、三级心理咨询技能、三级心理测验技能等。

四、  培训方式、时间地点、

培训方式:面授为主。由心理咨询中心聘请资深心理老师到本校授课。

上课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待定 

四、考试与证书

全国统考时间: 2016年5月21日、11月19日(具体时间见国家人保部公告)。

证书:学员修完全部课程发给培训合格证;申请国家鉴定合格者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是从事心理咨询及相关工作的权威证书。

五、培训经费

三级为1690元(培训费1000元、教材教辅资料费300元、报考费390元);

六、其他说明

1、学校为了提高学生管理工作队伍水平,更好为学生服务,鼓励辅导员、班主任报名,凡报名参加培训,考试通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报销全部培训费用,即三级报销1000元。

 2、考试未通过者,不予报销,待2017年12月份之前补考通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再报销。

3、培训费用先由教师全额支付,考试通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予以报销。

4、培训过程中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5、取得资格证书的教师,应继续服务于学校,若三年内离开学校,全额退还学校补贴费用。 

七、报名方式

1、各系部将推荐报名表和经费统一于4月20日前交心理咨询中心830或815室李婷收。电话:18279154285(报名表附后)

 

南昌理工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2016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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