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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百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南昌理工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各成员行为,维护内部秩序,形成良好的部门竞争意识,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南昌理工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委员会全体成员。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会议流程,提高例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例会纳入每月部门总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加减分。
第三条:全体大会由主席主持召开,至少每两个月一次,要求各部门全员参与,不得无故缺席。要求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及该部门至少一位副部长按时出席。若主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出席,则由主席指定一位副主席召开会议。
第四条:各部门例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要求至少每周一次,由部门第一负责人主持,原则上部长不应请假,若部长有紧急情况需请假,应找下一级暂时代理,并依照第五条中请假规定进行请假。建议会议尽量在一小时内结束,如遇考试、公共假期或其他事件可机动调整,但例会负责人至少提前一天通知(QQ、短信、电话)秘书部部长,由秘书部部长在心委会QQ群里发布信息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与会者要求按时参加例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有事不能到会者须先向会议负责人请假批准,一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否则视其情节严重性作出处理。
请假规定:部委向部长或副部请假,说明原因,至少提前一天(紧急特殊情况下,应在最短时间里进行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副部、部长请假向分管副主席说明原因,且副部应告知部长,经批准后方可请假;主席助理、副主席请假向主席申报并说明原因。召开会议时由负责人向秘书部督查者说明请假或缺席情况。
无故迟到或早退扣2分,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场,否则扣2分,三次以上记一次旷会,加扣5分。(如果遇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开始扣分)。请假次数过多影响工作者,部长了解情况后,根据具体情况对本人做相应处理。旷会扣5分,三次以上退会处理(旷会是指没有按照条例中要求进行请假就缺席会议的现象)。
第六条:开会需佩戴工作牌带好会议记录本,否则扣1分。
第七条:开会时不得进行玩手机,看书、报刊杂志等违纪行为(新媒体部为了讨论报纸的主题当场查资料或看以往的报刊讨论报纸内容等工作行为除外)否则一次扣1分;手机须调成静音或震动,累计响两次扣1分;开会时不得喧哗、打闹,表现差者扣2分。
第八条:开会时无特殊情况不得接打电话,否则扣2分。
第九条:由部门成员导致的扣分均计入优秀部门评比和每月部门总评。
第十条:当月内,各周例会考勤无请假、迟到、早退、缺席及未戴工作证、会议记录本的部门每次加10分。
第三章:值班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值班人员工作效率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值班考勤纳入每月部门总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加减分。
第三条: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签到,未签到者按旷班处理扣5分,代签者扣2分。请假不扣分但需找心委会内部成员代班,代班需提前一天自行找好代班人员,并告知秘书部巡查值班人员,若秘书部巡查人员发现旷班情况应立即通知该部门安排好接班人员。迟到(早退)扣2分,三次以上记一次旷班,加扣5分,旷班扣5分,三次以上作退会处理。
第四条:值班人员须在值班结束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否则扣3分。
第五条: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否则扣2分。
第六条:值班人员须认真履行值班工作并认真登记相关问题,如被发现未做扣5分。
第七条:值班期间不得进行打牌、玩手机、电脑等娱乐活动,否则扣6分。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熟悉值班表,掌握与自己值班时间段相邻人员的联系方式,值班结束后及时完成钥匙交接工作。如若发生钥匙丢失或交接出现问题未拿到钥匙的情况,请尽快联系秘书部巡查人员拿到备用钥匙,丢失钥匙人员扣2分。
第九条:值班人员可向当天秘书部督查人员反映值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经证实,秘书部督查人员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条:由部门成员导致的扣分均计入每月部门总评。
第十一条:当月内,各周值班考勤无请假、迟到、早退、缺席、非工作学习情况使用手机及认真写值班记录、值班心得的部门每次加10分。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心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心委会成员参与度,促进心委会成员沟通,增强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工作评比纳入每月部门总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加减分。
第三条:工作分为两部分,常规工作与布置任务,常规工作要求按时按点保质量的完成,活动要求不出差错,文本任务要求在三天内上交,布置任务根据任务量来决定上交时间。
第四条:常规工作的活动至少提前两天准备好,超时扣一分,文本类工作在任务下达后三天内上交,过期一天扣一分(如工作量大需提前进行商议),延时一次扣一分,两次之后每次扣三分。
第五条:布置的任务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默认三天内,逾期一天扣一分,延时一次扣一分,两次及以上每次扣三分。
第六条: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的延期或失误,视情况而定进行扣分。
第五章:活动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心委会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提高心委会成员参与度,促进心委会成员沟通,增强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活动评比纳入每月部门总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加减分。
第三条:活动考勤实行签到制,所有成员都要求按时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到会者须先向部长等其他活动负责人请假批准,一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否则视其情节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理。
迟到或早退扣3分,三次以上记一次无故缺席,加扣6分;无故缺席扣6分,三次以上作退会处理。
第四条:活动开展期间需佩戴工作牌,否则扣2分。
第五条:活动开展期间若部门或部门内个人未按时完成所分配任务,该部门(部门内个人)扣3分,且部门成员导致的扣分均计入部门优秀评比。
第六条:各部门成员工作不协调,成员之间不积极配合导致活动受到阻碍,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5分。
第七条:在活动中做出重大贡献者,可向秘书部提交加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都要),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个人资料以及在活动中的贡献,然后由秘书部依照情况做出加分意见书,提交给主席团,最后由主席团决定意见书是否通过,心委会部会及时通知申请者最后结果并在南理心委会QQ群里公布最后的加分结果。
第八条:由部门成员导致的扣分和加分均计入每月部门总评。
第九条:在活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可向秘书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加分申请书,申请书中详细说明该部门在活动中的贡献,然后由秘书部依照情况做出加分意见书,提交给主席团,最后由主席团决定意见书是否通过,秘书部会及时通知申请部门最后结果并在南理心委会QQ群里公布最后的加分结果。
第六章:反纪检条例
第一条:为鼓励心委会成员在会期间认真表现、积极进取,促进心委会成员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秘书部,为更好地完成心委会工作,秘书部成员在监督心委会成员的同时,也受心委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秘书部成员在督察其他部门例会时如有违反心委会制度,可向秘书部或相关部门部长举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第四条:秘书部成员值班督察的时间不可以少于1小时,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找人带班,且值班期间需遵守值班制度。
第七章:评优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心委会成员在会期间认真表现、积极进取,促进心委会成员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每月之星评比办法
(一)评比时间
心委会工作正常开展期间,每月评比一次。于各部门月末例会时评定,次月第一周公示。
(二)评比条件
1、心委会各部门部员均可参与评比。
2、名额不得超过心委会总人数的10%。
3、若某部门出现一人连续两月被评为每月之星的情况,为了不打消其他成员的积极性,该部门内部也应当拥有自己的评比制度(比如部门内部可以评比每周之星)这样可以打破部门内部每月之星垄断的尴尬局面,让其他成员的工作也可以得到肯定,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三)评比程序
1、秘书部于各部门月末例会召开前,统计好当月各部门成员导致部门扣分或为加分情况。
2、评比于各部门月末例会召开期间进行,评比采取民意投票制。各部门部委、副部、部长、各十分,可投给三个部员,其中最高的一名不得超过四分。各部门预选人数至多超过本部门每月之星规定人数一人。
3、预选出部员后,各部门每月之星名单由主席团确定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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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