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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检查评估的通知
日期:2012-10-11 11:38:39  浏览量:1290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省教育厅拟对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检查评估对象

全省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检查评估时间

2011年10月12日——10月28日

三、评估小组构成

检查评估分为六个小组分别对各类型高校进行检查评估。每组5人,由校领导、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和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组成,校领导为小组组长。

四、检查评估方式

(一)学校提供自评报告。各高校请于9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稿报送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联系人:王青华,电话:13155801601,邮箱:jxgxxyh@126.com

(二)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实地检查与评估。具体做法:

1、听取中心建设情况(10分钟,要求做PPT);

2、查看有关文件和资料;

3、实地考察;

4、对照“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检查评估标准”打分。

 

江西省教育厅

                                                                   2011年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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